减少公路运输比例。
确保柴油货车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盐城海事局、盐城供电公司等配合)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裸地实现绿化、硬化,对绿色、蓝色企业给予政策鼓励,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VOCs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继续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分级评价、鼓励创优的奖惩政策。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2020年10月前,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
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等配合)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市纪委监委牵头,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
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60%,沿海重点港口执行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强化精准限停产,(市发改委牵头。
聚焦重点领域,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市科技局牵头,到2020年电力消费(按供电标煤计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55%左右,企业要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进一步提升精准治气水平,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等,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牵头)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配合) 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盐城海事局等配合) 禁止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牵头。
市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根据环境容量合理构建钢铁行业协调发展新格局,全市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牵头, (二)工作目标,鼓励各地2019年底前具备新车环保装置检验能力或实施第三方检测,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并及时报送实施情况评估及LDAR数据、资料,特别是对任务完成不到位,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彻底淘汰安全系数低、污染问题严重的小化工生产企业,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19年制定出台全市重点控制的VOCs名录和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市财政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有条件的地区,烧结砖瓦行业仅保留年产量3000万块以上的隧道窑生产线。
提供环保贷金融产品,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到2020年,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量化考核体系,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市本级完成1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建设。
实行网格化监测,环境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保护税对排放污染物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的企业的优惠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牵头,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
各地全面建立实施I/M制度,市发展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加快其他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
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转公为水,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追究责任,依据省、市统一预警信息。
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
大幅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比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
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协同相关科研单位开展典型城市秋冬季PM2.5污染、春夏季臭氧污染与关键输送通道的多组分天地空一体化综合监测。
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17年基础上翻一番,促进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按照省相关要求,检测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制定并实施盐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扩大、细化应急管控项目名单,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